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207

207.一切最终元素

207.一切最终元素都包含在同步秩序中的离散层级。一切肌肉的运动纤维,一切神经纤维,以及一切脏腑和器官的纤维和小血管,都处于这种秩序。这些的最内层是最简单的事物,也是最完美的;最外层则是这些的一个组合物。一切种子,一切果实,以及一切金属和石头里面都有这些层级的类似秩序;其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都具有这样一种性质。这些部分的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就在这些层级中,因为它们是相继的组合物,也就是作为其最初物质或材料的简单物合在一起的捆扎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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