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99

3.6一切完美唯独通

3.6一切完美唯独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

199.我们在前面(185-188节)已说明,层级有两种,即广度层级与高度层级;还说明,广度层级就像从光到暗,或从智慧到无知的过程;而高度层级则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论到高度层级,就说它们上升或下降,因为它们是高度层级。论到广度层级,就说它们增加或减少,因为它们是广度层级。这两种层级性质迥异,以致它们毫无共同之处。因此,我们必须分清它们,绝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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