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87

187.由此可见,对

187.由此可见,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一无所知的人对人在改造和重生方面的状态也一无所知,而改造和重生只能通过他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后依次打开他心智的内在层级实现。他也不可能知道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以及他被造所进入的层级秩序。因为人若不照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来思考这些问题,而是照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来思考,就不可能从原因明白有关它们的任何事,只能从结果来理解;仅从结果看问题就是从谬误看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错误由此而来;这些错误通过归纳而倍增,最终弥天大错竟被称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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