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49

149.从以下圣言经

149.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圣灵与主是一样的,是人从中获得启示的真理本身:

耶稣说,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祂要将受于我的指示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因为祂与门徒们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15:26)

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被称为圣灵;它因在光中,故能启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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