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35

2.11天使的一切内

2.11天使的一切内层,无论心智的还是身体的,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

135.天使有理解力和意愿,也有脸和身体;还有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以及脸和身体的内层。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是诸如属其内层情感和思维的那类事物;脸的内层是脑,身体的内层是内脏,其中主要是心和肺。简言之,天使拥有世人所拥有的一切元素;也正是由于这些元素而为人。使他们成为人的,不是脱离这些内在元素的外在形式,而是与它们结合的外在形式,甚至是出于内在元素的外在形式。否则,天使就只是人的外形,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他们内在缺乏任何生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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