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27

127.为了爱与智慧

127.为了爱与智慧能在天使或世人里面构成一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如眼、耳、鼻是成对的;手、腰、足也是成对的;脑分为两个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其它部位同样如此。因此,天使和世人有左右之分;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智慧的爱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爱所产生的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真理的良善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有关。天使和世人有这些成双成对的部位,是为了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能行如一体,作为一体关注主。有关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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