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20.现在必须说一说灵界的方位。和自然界一样,灵界也有方位;只是灵界的方位和灵界本身一样,是属灵的;自然界的方位和自然界一样,是属世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毫无共同之处。这两个世界都各有四个方位,被称为东、西、南、北。在自然界,这四个方位是恒定不变的,由子午线上的太阳来确定;它所处的位置确定为南方,与此相对的是北方,一边是东方,另一边是西方。四个方位处处由子午线来确定;因为太阳在子午线上的位置处处都是一样的,因而提供了一个固定的参照点。灵界则不然。那里的方位由灵界太阳来确定,这太阳始终出现在自己的地方,它出现的地方就是东方。因此,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那样由南方来确定,而是由东方来确定;与此相对的是西方,一边是南方,另一边是北方。然而,这些方位不是由灵界太阳创造的,而是由灵界居民,也就是天使和灵人创造的;我们会在下文看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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