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19

2.8在灵界,东方是

2.8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一轮太阳之处,由此确定其它方位

119.前面已论述灵界太阳及其本质,它的热与光,主藉由它们的同在。现在必须描述一下灵界的方位。之所以论述灵界及其太阳,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神及其爱与智慧;如果不从它们的起源论述这些主题,就会从结果而非原因考虑它们。然而,从结果只能获知结果;如果只考虑结果,原因就不明朗;而揭示结果的,是原因。从原因知道结果是明智的,从结果探查原因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时谬误的表象会显现出来,而寻查者却将这些表象称为原因,这会使智慧变为愚蠢。原因是在先之物,结果是在后之物;在先之物无法从在后之物被看见,在后之物却能从在先之物被看见。这就是秩序。因此,此处先论述灵界,因为一切原因都在灵界,然后再论述自然界,因为出现在自然界的事物都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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