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100

100.从显为太阳的

100.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与光就是那在一种显著意义上被称为属灵本质的,它们以单数形式被称为属灵本质,因为它们是一。因此,当下文提及属灵本质时,它是指合在一起的这两者。正是由于这种属灵本质,整个灵界才被称为属灵的。灵界的一切事物都通过这种属灵本质而获得自己的起源,以及自己的名称。这热与光之所以被称为属灵本质,是因为神被称为“灵”,作为灵的神就是属灵的发出。神凭自己的本质而被称为耶和华;但凭这发出而活跃并光照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故经上说,生气和光照是通过耶和华的灵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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