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SS10.在启示录第21章,经上如此描述圣耶路撒冷:
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写在上头;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墙的构造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就是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橄榄石、绿柱石、黄玉、绿玉、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城是四方的,长、宽、高都是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 12, 16-21)
所有这些事物都要作属灵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圣耶路撒冷表示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5节)解释过了。此外,由于耶路撒冷在此表示教会,故可推知,论到它(就是一座城,即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它们的尺寸)的一切话都含有灵义在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这些细节的含义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解释过了,所以我不再作进一步的解释。只需从这些例子来说明就够了:描述这城的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没有这灵义,我们在此处所写的东西中就找不到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各样宝石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本身在长、宽和高上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然而,凡因对应的知识而熟悉灵义的人都会明白,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所表相同,即表示在一个综合形式中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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