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955.“充满他们的手”表信之真理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这从“充满他们的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是指祝圣以担任构成信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之代表。因为“手”表示属于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因此,“手”论及真理(参看3091, 3387, 4931-4937, 7518, 8281, 9025节)。所以,正如用油膏抹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充满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整个宇宙万物都与良善或真理,或这二者有关,好叫它们可以成为某种事物。因此,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可参看9263, 9314节所提到的地方)。下一章则描述了以哪种方式充满手;故蒙主的神性怜悯,关于它的说明将在那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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