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950

9950.“为荣耀,

9950.“为荣耀,为华美”表属灵教会的真理。这从“为荣耀,为华美”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荣耀,为华美”是指以一种内在形式和一种外在形式来呈现诸如存在于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815节),但在此是指来自那里的属灵教会的真理。因为亚伦代表天堂里的神性良善,他的儿子代表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此外,神性良善在那里作为父存在,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则作为子存在;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子”表示真理。事实上,当一个人正在新生,也就是正在重生时,后者也从前者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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