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943

9943.“用细麻布

9943.“用细麻布作冠冕”表那里的智慧。这从“冠冕”和“细麻布”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聪明,当论及在此由亚伦所代表的主时,是指智慧(参看9827节);“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9469节),因为此处由“冠冕”所表示的智慧来自这真理。一切智慧和聪明皆源于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其它智慧、聪明都不是真实的智慧、聪明,因为智慧、聪明无一是由任何其它源头产生的。聪明在于知道并理解神之真理,后来则信仰它们;而智慧在于意愿并热爱这些真理,由此而照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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