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940

9940.“使他们可

9940.“使他们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表它们里面属于主的神性之物。这从“悦纳”的含义清楚可知,“悦纳”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来自祂的神性之物。因为蒙主悦纳之物就是那属于祂并与世人、灵人,或天使同在的神性之物;这时,祂在另一个人里面看见它,它因此是蒙悦纳的。来自主的事物离祂要么近,要么远;可以说它们是按祂的旨意,或美意,或同意,或许可而存在的。按祂的旨意存在的事物是离祂最近的;按祂的美意存在的事物离祂稍远一些;按祂的同意存在的事物则离得更远;按祂的许可存在的事物离祂是最远的。这些就是神性之物的流注和对它们的接受之层级;不过,每个层级都包含无数事物或方面,这些事物或方面有别于其它任何层级中的事物或方面,并与它们分离;这些无数事物或方面就是天堂的奥秘,其中只有极少数的事物或方面在人类理解的范畴之内,仅以那些按祂的许可存在的事物为例。尽管它们在最低层级,或在末位,但由于其中所包含的无数奥秘,当一个人从自然界中重复出现的循环现象,从表象,尤其从感官幻觉的视角来看待它们时,它们仍会使这个人陷入困惑。然而,相对更高层级的奥秘,也就是按主的同意、美意和旨意存在的事物来说,许可的奥秘却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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