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912.“完全蓝色”表通过从属天国度的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蓝色”的含义清楚可知。“蓝色”是指对真理的属天之爱(参看9466节),也就是相爱的良善;相爱的良善是属天国度的外在良善;因为存在于天堂里的良善按次序从最内层行进到最外层,它们也按行进的次序流入,因为行进就是流入;至于这些良善以哪种次序行进,可参看前文(9873节)。正是这属天国度的外在良善流入“外袍”所表示的属灵国度的内在良善;该国度的良善,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来源于那里。这就是为何外袍完全是蓝色的原因。至于良善的流注,情况是这样:系真正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拥有它从中发出的一种内层良善在自己里面;它从中所发出的内层良善构成它的本质。正因如此,这内层良善存在于在它之后的良善中,几乎如何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中。“之后的良善”是指从另一种良善,就是更内在的良善发出的良善。对邻之仁的良善从相爱的良善发出,相爱的良善是一种在先或更内在的良善,这在前面数次说明了。相爱的良善是纯真的外在良善,仁之良善若没有纯真良善在里面,就不是仁之良善(2526, 2780, 3183, 4797, 6765, 7840, 9262节);因此,仁之良善若没有相爱的良善在里面,就不是仁之良善。这一切解释了为何外袍要完全是蓝色的;因为“蓝色”表示相爱的良善,或也可说,纯真的外在良善;“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与仁之良善是一样的(98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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