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9

99.属灵人的生命或

99.属灵人的生命或生命秩序是这样:尽管主通过信流入他的理解力之物、理性概念和记忆,但由于他的外在人与内在人争战,所以表面上看,似乎聪明不是从主,而是从他自己通过记忆和理性概念流入的。而属天人的生命或生命秩序是这样:主通过爱和爱之信流入他的理解力之物,理性概念和记忆,由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没有争战,所以他感觉事实就是如此。在属灵人那个阶段被颠倒直到现在的秩序到了属天人这个阶段,便以这种方式得以恢复。这种秩序或人,被称为“东方的伊甸园”。在至高意义上,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所栽的“园子”就是主自己。在至内在意义,也就是普遍意义上,它是主的国和天堂;当人变得属天时,他就被安置在天堂中。此时,他的状态是这样:他与天上的天使同在,仿佛是其中的一员。事实上,人是如此被造的,当活在这个世上时,他能同时在天堂。在这种状态下,他的一切思维和思维观念,甚至他的言行都是敞开的,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在里面。它们从主那里一路敞开。因为每个人都拥有主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能使他拥有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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