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89

989.关于掌控虚假

989.关于掌控虚假,这和掌控邪恶是一样的,即:人凭自己一点也不能掌控虚假。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对恶欲,就是“地上的走兽”,和虚假,就是“空中的飞鸟”的掌控,所以要认识到,没有人能说他已经重生了,除非他承认并相信仁是他的信的首要事物或最重要的部分,也除非他被感动去爱他的邻舍,怜悯他。他的新意愿就是由仁爱形成的,主正是通过仁,而非无仁之信实现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有些人纯粹出于服从实践仁爱的行为,也就是说,因为这是主所吩咐的,但他们仍未重生。他们若避免将公义置于自己的行为中,在来世就会重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