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847.“刻好后镶在金槽里”表它们通过良善存在并持续存在。这从“金”的含义清楚可知,“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490节),因此,“镶在金槽里”是指从良善延续出来,并从它获得自己的存在,或起源于它。它因表示获得自己的存在,故也表示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事实上,使某物存在的东西也会使它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不断存在。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关系就像黄金和它所镶的宝石之间的关系。事实上,良善就像土地,真理就像地里的种子,因为真理只在良善里面生出,不在其它任何地方生出,它们得滋养的程度也取决于良善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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