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84

984.“充满大地”

984.“充满大地”表示(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外在人里面(增加)。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数次说明,“地”表示外在人。对重生之人来说,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已经植入他的良心。它们因通过信,也就是通过听圣言而被植入,故首先存于其属于外在人的记忆。一旦他重生,内在人活跃起来,繁殖和增多也就随之而来;仁之良善在外在人的情感中显现,信之真理在他的记忆中显现;它们在这两个地方繁殖增多。凡重生之人都能知道这种增多的性质,因为他们不断从圣言、理性人和知识那里获得新的确认,由此变得越来越坚定。这种增多是仁爱的效果,是唯独通过仁爱作工的主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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