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812.“以利亚撒、以他玛”表神性属世层方面。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是亚伦的小儿子,亚伦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因此,他的儿子代表神性的后续层级方面的主。也就是说,两个大儿子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而两个小儿子代表神性属世层方面的主。因为这就是诸天堂里的神性良善彼此相随所遵循的次序;事实上,处于这些良善的诸天堂本身也遵循这样的次序。此外,一种良善通过另一种良善产生并持续存在。
构成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神性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构成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神性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构成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神性属世良善是信仰和服从的良善。神性属世良善包括在所有公民当中被称为正义的文明良善,以及由属于体面行为的所有美德构成的道德良善。
这三种良善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彼此相随。正如目的是原因的灵魂,原因是结果中的一切有效力量,属天良善是属灵良善的灵魂,属灵良善则是属世良善中的一切。在别的东西里面为灵魂、为一切的,就在它里面,如同努力在动作里面,或意愿在行动里面。意愿是行动里面的灵魂和一切,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意愿停止时,行动也就停止了。由此可见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属世良善里面从至内在必有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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