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803

9803.由此明显可

9803.由此明显可知,聪明智慧并不在于理解世界上的许多事物,拥有关于它们的智慧,而是在于理解并意愿属于天堂的事物。因为有些人理解世界上的许多事物,拥有关于它们的智慧,却不信属于天堂的事物,也不意愿它们,因而是疯狂的。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谈论的人:
  我用比喻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约翰福音:
  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约翰福音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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