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787

9787.“从晚上到

9787.“从晚上到早晨,在耶和华面前”表不断在各种状态下。这从“晚上”和“早晨”的含义清楚可知:“晚上”是指一个状态的结束(参看8426节);“早晨”是指另一个状态的开始(8427节)。它之所以表示不断在各种状态下,是因为“晚上”包含随后的黑夜所表示的各种阴暗的状态;而“早晨”则包含随后的白昼所表示的各种光明的状态。事实上,对主来说,随后和将来的事物都共存于当下,因为主所命定,也就是提供的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一切,都是永恒的。由此可见,“从晚上到早晨经理这灯”表示不断在各种状态下的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永恒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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