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781

9781.“纯净的,

9781.“纯净的,捣成的”表由此而来的纯正和清晰。这从“清的”和“捣成的”的含义清楚可知:“纯净的”当论及“油”所表示的良善时,是指纯正,因为良善越是属天堂的,因而越纯正,就越纯净;“捣成的”当论及“油”所表示的良善时,是指清晰。当良善变成真理时,就说它是清晰的;因为良善通过真理显现。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外在形式,良善若不在这个形式里面,就无法在光中被看到。因此,良善所呈现的形式越完美,就显得越清晰。因为良善本身如此清晰地从这个形式中闪耀出来,以致它既打动其他人的理解力,同时也打动他们的意愿。适用于良善和真理的,也适用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意愿专门用来接受良善,理解力专门用来接受真理。意愿若不通过理解力,就无法显现在光中,因为理解力作为意愿的外在形式而服务意愿,并将它清晰地呈现出来。当一个事物接受外在形式时,它就能被分成各个部分;当分析表明这些部分如何联结在一起时,它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和联系就能确定。良善以这种方式呈现在理解力中,并变得清晰。当良善在理解力中变得清晰时,它就是该良善的真理。这解释了为何油必须被捣成,乳香也是;论到乳香,经上说它必是纯净的,其中一点捣得极细,才能当作香来烧(出埃及记30:34-36)。
  “磨碎”也表示类似“捣碎”所表之物的某种东西,这从“小麦”和“细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小麦”表示良善,“细面”表示那良善的真理。正如被捣碎或磨碎的东西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变得清晰的良善,被捣碎或磨碎的东西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变得清晰的邪恶。摩西捣碎金牛犊,把它磨得很细,使它细如灰尘,撒在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流中(申命记9:21; 参看9391节)就表示这一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