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757.“帷子的柱子十根,座十个”表以及功用或目的所需提供支撑的良善和源于这些良善的真理的数量。这从“柱子”、“座”和“十”的含义清楚可知:“柱子”是指提供支撑的良善,如前所述(9747节);“座”是指也提供支撑的源于良善的真理(9748节);“十”是指一个足够的数量,也就是功用或目的所需的数量。提供支撑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类似被支撑的真理本身(9756节)的。因此,“十”在此含有和“五十”或“五”一样的含义,也就是说,功用或目的所需的数量。此处,十是五和五的乘积,是五的两倍;相乘得出的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具有同样的含义(5291, 5335, 5708, 7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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