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730

9730.“把网从下

9730.“把网从下面安在坛的围腰底下”表在最末和最低层面的感官层。这从“一个格栅,一个网”、“围腰”和“下面”的含义清楚可知:要安在坛的围腰底下的“一个格栅,一个网”是指感官层,如前所述(9726节);“围腰”当论及感官层,是指最末和最低之物,外在感官层形成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参看9726节);“下面”是指外部,因为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事物表示外层事物(6952, 6954, 7814-7821, 8604节),因此,“上面”或“向上”表示内部,“下面”或“向下”表示外部。外在感官层不是指身体感官本身,即它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触觉,而是指直接依赖于它们的能力。因为一个人若照着这些身体感官及其欲望思考和渴望,而不作进一步的考虑,就被称为感官人。他若进一步考虑并检查感官层渴望什么,感官层引着他思考什么,就被说成是被提升到感官层之上,或从感官层抽离出来,在一个更内在的层面上进行思考。如今那些处于仁和信的良善的人会遇到这种情况;当这种事发生时,感官层就处于休眠状态,丧失了它从世界及其事物那里所获得的活跃生命。构成一个人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事物能面向两个方向。一个面向外,朝向世界;一个面向内,朝向天堂。对属世和感官人来说,构成理解力和意愿,因而构成思维和情感的事物面向世界;但对属灵和属天的人来说,这些事物面向天堂,也交替面向世界。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会转向内部,并且他能朝那个方向转到什么程度,就能在何等程度上被主提升向天堂,到祂自己那里,由此能在同等程度上被赋予智慧、信和爱。因为那时,此人生活在内在人,因而生活在其灵的层面,外在人则从属于内在人。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允许自己重生,那么他的一切内层,也就是他里面的一切思维和情感仍面向世界;在这种情况下,他生活在外在人的层面,而内在人则从属于外在人。当外在人产生支持恶欲的推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那些住在最外在事物里的人被称为感官的。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感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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