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7

97.生命之所以被描

97.生命之所以被描述为“吹气”和“气息”,还因为上古教会成员通过呼吸的状态来感知爱与信的状态,这些状态在他们的后代中逐渐发生变化。关于这种呼吸,目前无从说明,因为如今这些事完全是未知的。上古之人十分清楚它,在来世的人也十分清楚它;但到目前为止,世人仍不知道它。这就是为何他们将灵或生命比作“风”。当在约翰福音谈论人的重生时,主也是这样比喻的: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它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凡从灵生的,也是如此。(约翰福音3:8)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军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又:
你收回它们的气,它们就气绝而亡,归回尘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新。(诗篇104:29–30)
“气”表示信与爱之生命,这一点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
在人里面有灵,沙代的气使他们明白。(约伯记32:8)
又:
神的灵造了我,沙代的气赐给我生命。(约伯记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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