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689

9689.“要用皂荚

9689.“要用皂荚木为帘子作五根柱子”表由联结媒介通过属于主之神性人身的功德良善所提供的足量支撑。这从“帐幕的门帘”、“五”、“柱子”和“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帐幕的门帘”是指将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与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相联结的媒介,如前所述(9686节);“五”是指部分或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之物(4638节),也指足量;“柱子”是指支撑(9674节);“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良善(9472, 9486节),因而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功德属于这人身(94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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