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636

9636.“一个板长

9636.“一个板长十肘”表这良善是全部中的全部。这从“十”和“长”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全部或一切(参看4638, 9595节);“长”是指良善(1613, 8898, 9487, 9600节),在此是指提供支撑的良善,也就是功德良善,由皂荚木所作的居所的板就表示该良善(9634, 9635节)。这良善之所以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是因为该良善是构成并支撑天堂的神性良善本身(9486节)。与天使同住的良善是真正的良善本身,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凡来自其它源头的良善都不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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