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570

9570.“它要使灯

9570.“它要使灯盏向上”表属灵天堂的光。这从“使灯盏向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使灯盏向上”是指点燃他们里面的光,好叫他们发光;由于灯台代表属灵天堂(参看9548节),所以“使灯盏向上”表示属灵天堂的光。属灵天堂的光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源于它的信、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参看9548节所提到的地方)。必须简要说明属灵天堂的光是怎么回事。在主的属天国度,就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有一种光远远超越属灵国度,就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中的光。属天国度或至内层天堂的光并不显为光,而是显为火焰。原因在于,在该天堂掌权的,是爱之良善;在天堂,爱之良善从视觉上显为火焰。但在主的属灵国度,就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则有一种光远远超越世界之光;然而,它显得亮白。原因在于,在该天堂掌权的是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天堂,源于该良善的信之真理从视觉上显为明亮的白光。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光”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何谓“属灵天堂的光”,何谓发出这光的“灯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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