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567

9567.“它们的石

9567.“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这从“石榴”、“枝子”和“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石榴”是指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参看9552节);“枝子”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能力,如前所述(9555, 9558节);与它们“接连一块”的“灯台”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9548节)。由此明显可知,“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灯台接连一块”表示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接下来就会看到这些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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