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545

9545.“又要把脸

9545.“又要把脸饼摆在桌子上”表那里属天良善方面的主。这从“桌子”、“饼”和“脸”的含义清楚可知:“桌子”是指属天赐福或事物的容器;“饼”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源于祂的爱之良善,因而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参看2165, 2177, 3464,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5915节),“饼”表示所有天上的食物,或滋养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参看3478, 6118, 8410, 9323节);“脸”当论及主时,是指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本身(参看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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