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529.“长二肘”表就与良善的结合而言的全部。这从“二”和“长”的含义清楚可知:“二”是指结合,以及每一个方面 (“二”表示结合,可参看1686, 5194, 8423节,由此表示每一个方面,9166节);“长”是指良善(9487节)。因此,“长二肘”表示就与良善的结合而言的全部。“与良善的结合”是指“桌子”所表示的容器与桌子上的“陈设饼”所表示的爱之良善的结合,如下文所述。因为容器必须适应它所要接受的事物,而它所要接受的事物则与良善、与真理有关。它的适应性和随之的结合通过标明长度和宽度的数字来描述。在圣言中,真实事物通过数字来描述(参看94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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