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514.“基路伯要向上张开翅膀”表由信之真理所实现的一种提升。这从“翅膀”和“向上张开翅膀”的含义清楚可知:“翅膀”是指信之真理,如下文所述;“向上张开翅膀”是指被提升,因为在向上张开翅膀中就存在着提升自己的努力,这种努力的实现就是实际的提升。由此明显可知“基路伯要向上张开翅膀”表示良善通过信之真理向着主的提升;因为“基路伯”表示通过良善接近主。必须简要说明良善通过信之真理的提升是怎么回事。天上的一切事物和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良善和真理。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良善没有任何具体品质;而没有良善,真理则没有存在。事实上,真理就是良善所取的实际外在形式,要赋予良善以具体品质,就必须有形式;而良善是本质存在,良善的显现就是真理。
良善和真理的关系完全就像意愿和理解力的关系,因为意愿致力于接受良善,而理解力则致力于接受真理。意愿从理解力那里接受自己的具体品质,理解力则从意愿那里接受其本质存在。因为意愿在理解力里面形成,由此给自己披上一个具体品质。良善和真理的关系还像身体和手臂、双脚的关系,或就飞鸟而言,身体和翅膀的关系。没有手臂和双脚,或没有翅膀的一个身体无法移动,而是靠它们的帮助才能移动。此外,在圣言中,身体对应于良善,而手臂和翅膀对应于真理,还对应于良善通过真理所拥有并行使的能力。从这些比较,也就是对应,可以看出良善通过信之真理的提升是怎么回事,信之真理一般被称为属灵真理。至于“翅膀”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说明(87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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