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513.“基路伯要与施恩座连在一起制造,在施恩座的两头”表接受属于由这两种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基路伯”和“两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基路伯”是指通过这良善进入和接近主(9509节);“两头”是指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9511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基路伯要与施恩座连在一起制造,在施恩座的两头”表示接受属于由这些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至于何为属天良善,何为属灵良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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