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498.“要把杠穿在环内”表神性气场的能力。这从“杠”和“环”的含义清楚可知:“杠”是指能力,如刚才所述(9496节);“环”是指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它在周围各个方向上,如前所述(9493节),因而是指包围并容纳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具体的一切天堂社群和个体天使本身的神性气场,如前所示(9490, 9492节)。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不可想象为言语和其进入耳朵的流注,而要想象为从太阳发出的一个气场,该气场随着它离太阳越来越远而在热度和亮度上逐渐减弱,最终变得如此缓和,以致它适应了天使接受它的能力。天使天堂就在这个气场里面,但由于太阳的热度和亮度而远离这太阳。这个气场还延伸到天堂之外,直到地狱;然而,地狱里的人却不以正确的方式接受它,而是把它变为对立面。由此可见,包含并容纳天堂的神性气场是什么意思,即:是以这种方式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这真理在天堂周围和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周围的各个方向上。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适合天上的天使接受它的能力;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然而,这二者一起被称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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