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495

9495.“这一侧两

9495.“这一侧两环,那一侧两环”表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从“环”的含义清楚可知,“坏”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或婚姻,如前所述(9493节)。该婚姻是相互的,也就是说,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心与肺的结合可以获得对该婚姻的某种观念。心与肺结合,肺反过来与心结合;因为心从右侧将血液输送到肺,而肺反过来又将血液输送回心,不过,是输送到左侧,如此不断反复。在天堂,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与此类似,在那里,心也对应于属爱的良善,而肺对应于属信的真理(3883-3896, 9300节)。之所以这一侧两坏,那一侧两环,是因为“两”表示结合(1686, 5194, 8423节),“侧”表示必须与真理结合的良善,以便下文所提到的能力能由它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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