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395

9395.“将一半的

9395.“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血”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9393节);“祭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一个代表(921, 2777, 2811, 4489节),因而是指敬拜主的主要代表(4541, 8935, 8940节)。“洒在祭坛上的一半的血”之所以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而“洒在百姓身上”的另一半血(24:8)表示被教会成员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是因为一个约正在建立,而“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当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人接受时,主与该教会成员的结合就发生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要用血;又为何当洒在祭坛和百姓身上时,它被称为“立约的血”(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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