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385

9385.“说,耶和

9385.“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表同时用心来领受。这从“耶和华所说的话”和“遵行”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所说的话”是指来自圣言系生活准则的真理(参看9383节);“遵行”是指用意愿部分来领受(9282节),因而用心来领受,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7542, 8910, 9050, 9113, 9300节)。这些话之所以表示用意愿来领受,而它们之前的那些话表示用理解力来领受,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真理和良善的婚姻(9263节),因而包含天堂的婚姻,该婚姻就是天堂,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主自己;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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