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384

9384.“众百姓同

9384.“众百姓同声回答”表那些真正属教会的人用理解力来领受。这从“同声回答”和以色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声回答”是指用理解力来领受,因为“回答”表示领受(参看2941, 2957节);“声(音)”表示出自理解力的肯定或承认,因为属于口唇,因而属于言语或声音的事物对应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声音或言语也从这一部分发出;而言语里面的情感本身来源于所打算的目的,或激活的爱,它从意愿部分发出。以色列人,即此处的“百姓”是指教会(9340节),因而是指那些真正属教会的人。由此明显可知“同声回答的百姓”表示那些真正属教会的人用理解力来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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