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376

9376.“并以色列

9376.“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表属于圣言或教义,并与良善一致的教会首要真理。这从“七十”和“以色列的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十”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因而表示全部(参看6508节);“以色列的长老”是指与良善一致的首要真理,因而是指属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因为所有这些真理都与良善一致。“以色列的长老”表示这些真理(参看6524, 8578, 8585节)。源于圣言的这些真理之所以与良善一致,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因而拥有天堂在里面;若你愿意相信,其实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存在于其中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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