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360

9360.除了已经介

9360.除了已经介绍的原因外,还需要补充的是,在大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灵人和天使都与外在或肉体感知有关(参看9107节);外在或或肉体感知是最低层,生命的内层事物都终结于最低层,并止于其上上如同止于它们的共有容器(5077, 9212, 9216节)。这同样适用于文字上的神之真理,它被称为“圣言”,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而被赐给这个星球而非别的星球。此外,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都能照真正的秩序发生,祂的旨意就是祂要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只有少数人能明白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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