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32.“播种与收割”表示将要重生的人,因而表示教会,无需从圣言证实这一点,因为把人比作和比喻为一块田,因而比作和比喻为“播种”或播种期,把主的圣言比作和比喻为“种子”,把它所实现的效果比作和比喻为“出产”或收割,是很常见的,谁都能从已经习以为常的说话形式中明白这一点。一般来说,此处论及所有人;事实上,每个人都永远不会缺乏来自主并播种在他里面的种子,无论他在不在教会之内,也就是说,无论他认不认识主的圣言。没有主播下的种子,没有人能行出一丝善事。
一切仁之良善,包括外邦人当中的,都是从主那里得来的种子。尽管外邦人所行的良善不像教会中的那样是信之良善,但它仍能发展为信之良善。事实上,在来世,那些如在世时所习惯的那样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在接受天使教导后,都会信奉并接受真信的教义和仁之信,远比基督徒容易得多。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032-1033, 2589-2605, 2861:1, 3263:2节)。然而,此处尤其论及将要重生的人,也就是说,像教会没有出现在地上的某个地方这种事不会发生了。这就是此处“尽地所有的日子,播种与收割”的含义。播种与收割,也就是教会,总会出现在地上的某个地方,这句话与前一节的内容有关,即:人将再也不能像上古教会的最后一代那样毁灭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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