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312.“照着我所说的一切去行”表源于信和爱的一种服从。这从“照着我所说的去行”的含义清楚可知。“照着我所说的去行”是指照着主在圣言中所教导的生活;因为耶和华所说的话就是圣言所教导的,因而是系圣言的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1-2, 14)。照这些话去生活意味着源于信和爱而服从它们。源于信和爱的服从就是一种活的服从,因为它拥有源于信和爱的生命在里面。这种服从的情形,和人的一切行为都一样。一个人的行为里面除了爱和信之外,没有什么任何有生命的东西;生命的其它一切都从它们获得生命并与它们一致。因为爱和信的生命就是源于主的生命,而主是生命本身;这生命就是天堂的生命和所有成为天使之人的生命。服从的情形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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