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81

9281.“并使你婢

9281.“并使你婢女的儿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获得喘息”表教会之外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之人的生命状态。这从“婢女的儿子”、“寄居的”和“喘息”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2813, 3373, 3704, 4257节);“婢女”表示外在情感(1895, 2567, 3835, 3849, 7780, 8993节)。“寄居的”是指那些想要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1463, 8007, 8013, 9196节)。“婢女的儿子”和“寄居的”在此之所以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是因为本节前面的话论述的是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因此,“婢女的儿子”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寄居的”表示那些并非出生在教会的人;因为前者是劣质婚姻的后代,而后者则出身于不同的血统。“喘息”是指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的生命状态。“喘息”之所以表示这种生命状态,是因为肺的功能是呼吸,它对应于源自仁的信之生命,也就是属灵的生命(97, 1119, 3351, 3635, 3883-3896, 9229节)。
  人有一个外呼吸和一个内呼吸;外呼吸来自世界,内呼吸来自天堂。当一个人死亡时,外呼吸就停止了,但内呼吸仍在继续;他活在世上时,这内呼吸是无声的,没有被他察觉。这种呼吸完全靠他对真理的情感,因而靠他的信之生命来调节。那些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如地狱里的人,不是从一个内在源头,而是从一个外在源头获得呼吸,因而以一个相反的方式呼吸。因此,当他们靠近一个从内在源头获得呼吸的天使社群呼吸时,他们开始窒息,变得像死亡的形像(3894节)。结果,他们一头栽回地狱,在那里恢复以前的呼吸,这呼吸与天堂的呼吸正好相反。
  由于呼吸对应于信之生命,所以“灵气”(anima,即灵魂或呼吸)也由于呼吸中的活力或赋予生命的能力而表示信之生命(9050节)。因此,呼吸又被称为“灵”,如在“吸气”和“呼气”这样的词语中。因此在原文,“灵”这个词来源于“风”这个词;在圣言中,它们被比作风,如在约翰福音: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翰福音3:8)
  由此也明显可知,经上说主复活之后,在与门徒说话时,“向他们吹一口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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