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6

926.“耶和华就心

926.“耶和华就心里说”表示这事再也不会这样发生,这从下文清楚可知。当动词“说”论及耶和华时,祂“说”只表示祂所说的话是不是这样,或一件事是否以这种方式发生。毕竟,除了“祂是或存在(He is)”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耶和华。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凡论及耶和华的话都是为了那些头脑无法理解超出人的实际经验的东西之人来表述的;这就为何字义具有这种性质。心思简单的人可以从属于人的实际经验的那类表象中接受教导,因为他们几乎无法超越源于感官经验的知识;因此,圣言是照着他们的理解水平来说的;如此处的情形,经上说“耶和华就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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