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9259.“务要和他一同移去”表然而要劝诫,并努力纠正。这从“移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移去”当论及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时,是指纠正(参看9258节),在此是指努力纠正,以及劝诫,因为这种虚假很难纠正。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就是所有反对主,反对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的虚假。诸如刚才所解释的这些事就隐藏在这些律法或典章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字义上所描述的事极少发生。也就是说,人们几乎不会遇见仇敌走迷了的牛或驴,几乎看不见恨他们人的驴卧在重驮之下。因此,这些情况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够重要,以至于被包括在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律法和典章中;但它们所包含在自己里面的真理却使它们列在主要典章当中。因为包含这一真理或命令在里面,即:要爱外邦人,教导他们信之真理,引导他们纠正自己的生活。不过,这些法律里面的这些真理不能透露给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还因为他们从列祖那里领受的是,他们要恨恶所有与他们没有弟兄关系的人,也就是不从雅各所生的人,因而视他们为仇敌。关于犹太人及其本性,可参看前文(4307, 4314, 4316, 4317, 4429, 4433, 4444, 4825, 4903, 6304, 8588, 8788, 8806, 887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