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53

9253.“也不可在

9253.“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表决不可对存在于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身上的虚假表示赞同。这从“穷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穷人”是指那些拥有极少真理,而且还由于无知而拥有虚假的人。而在他们当中,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想要被教导真理,而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则不想被教导真理。因为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虚假能被折向真理,最终被驱散;而对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来说,虚假无法被折向真理,从而无法被驱散。论到这些“穷人”,经上说“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他们”,也就是说,不可赞同他们的虚假;因为“偏护”表示赞同,“争讼”表示与虚假相争的真理,以及与真理相争的虚假。“穷人”是指那些拥有极少真理,而且还由于无知而拥有虚假的人(参看9209节)。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是柔软、可弯曲的,而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坚硬、不可弯曲的(4736, 6359, 8051, 8149, 8298, 8311, 8318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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