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49

9249.“不可与恶

9249.“不可与恶人连手”表不顺从恶意。这从“连手”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连手”是指顺从,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 8281节),也表示属于一个人的东西,因而表示在人拥有能力在自己里面的范围内的这个人自己(9133节);因此,与某人“连手”表示与他共事;当出于“恶人”所表示的恶意来行事时,它表示顺从,因为恶意说服并引导一个人。“恶人”是指一个心怀恶意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恶意。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理解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也就是在属灵层次上感知圣言的天使抽象地思考和谈论,而不会设想任何实际的人(4380e, 8343, 8985, 9007节);对他们来说,对人的观念会转化为对某种事物的观念(参看5225, 5287, 54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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