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27

9227.“第八天你

9227.“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表在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就是他们过着一种良善生活之时,他们与主同住。这从“第八天”和“归给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八天”是指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参看2044, 8400e节);“归给耶和华”是指归给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303, 6945, 6956, 8274, 8864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当一个人过着一种良善生活时,他就与主同住,是因为在内义上论述的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这良善时。由于这时此人与主同住,所以“你要把它归给我”表示这些事。人在重生期间有两种状态,第一种就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仁之良善时(参看7923, 7992, 8505-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当一个人进入仁之良善时,他就在天堂,因而与主同住(8516, 8539, 8722, 8772, 9139节)。
  有必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是何性质。前面(9224节)已说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则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外在途径在于通过听觉进入记忆,从记忆进入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人的内视。必属于信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是为了使它们可以被引入意愿,从而变成人自己的。通过内在途径从主流入的良善流入意愿,因为意愿是人的内在。来自主的良善在共同边界处,或意愿的外围,与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相遇,并通过与它们结合而使真理转化为良善。这一切发生到何等程度,秩序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此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真理,而是被良善引导,因而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
  由此可见,一个人在重生期间,是如何从世界被提升到天堂的。因为通过听觉进入的一切都从世界进入的;被存在记忆中,然后从记忆而来,并呈现给理解力的事物出现在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中。而进入意愿,或属于意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天堂之光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之真理。当这些事物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们就回到世界之光中;但此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这光中。因为之前世界存在于这些事物的每一个里面,但后来天堂存在于每一个里面。这些考虑也表明为何一个人在出于意愿真理,因而出于对它们的仁爱和情感而行真理之前,不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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