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9221

9221.“不可咒骂

9221.“不可咒骂神”表不可亵渎神之真理。这从“咒骂”的含义清楚可知,“咒骂”是指亵渎,因为亵渎者就是那些咒骂的人。这句话之所以表示不可亵渎神之真理,是因为就内义而言,“神”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2769, 2807, 2822, 3921e, 4287, 4402, 7010, 7268, 8988, 9160节)。故“天使或使者”表示真理,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4295, 4402, 7268, 7873, 8192, 8301, 8867节);“审判官”也是(916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